嚴格控制會議數量、會期、規模,註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我市用制度確保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向社會公佈《鄭州市市級會議費管理辦法》,辦法將市級會議分為四類,同時對各類會議的會期、參會人數、經費等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市級會議分為四類
  按照辦法,我市市級會議分類如下:
  一類會議:市黨代會、市人民代表大會、市政協全會、市勞模會。
  二類會議:市委全委會、市委經濟工作會、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市政協常委會會議、市紀委全會;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和市工商聯召開的全市換屆會議;市委、市政府召開,市轄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人及其兩個以上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市綜合性會議。
  三類會議:市直部門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包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市轄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人參加的會議。
  四類會議: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市直部門召開本系統全市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
  會期和參會人數都有規定
  一、二類會議會期依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會議天數確定,三、四類會議會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天。各類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嚴格按照市委文件批准的人數限定。二類會議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2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三類會議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市直部門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不得請市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參加。四類會議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1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地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
  會議費預算不得突破
  辦法要求市直部門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傳達、佈置類會議優先採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應當控制規模,節約費用支出。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為:一類會議每人每天500元(其中伙食費100元、住宿費300元,公雜費100元),二類會議每人每天450元(其中伙食費90元、住宿費290元,公雜費70元),三類會議每人每天350元(其中伙食費90元、住宿費210元,公雜費50元),四類會議每人每天300元(其中伙食費90元、住宿費180元,公雜費30元)。
  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單獨列示,並按要求編製政府採購預算。會議費預算應當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
  非涉密會議情況要公開
  市直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嚴禁提供高檔菜餚,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工作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複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市直部門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當向社會公開。
  辦法即日起開始實施,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都適用於該辦法。
  (原標題:我市用制度確保精簡會議改進會風 《鄭州市市級會議費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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