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婷婷)非下肢殘疾者從事殘疾車非法運營的駕駛員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扣車。本月開始到4月30日,福州市交通委等部門聯合開展福州市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非法運營整治工作。
  據瞭解,本次整治工作在3月15日前將由福州市殘聯開展全面宣傳,併在3月16日開展路面執法打擊活動。
  整治過程中遇到殘疾人從事殘疾車非法運營的,首次發現,一律出具整改通知書。第二次發現的,則按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罰。整治期間,對下肢殘疾者從事殘疾車非法運營的駕駛員處以500元罰款,對非下肢殘疾者從事殘疾車非法運營的駕駛員,處以1000元罰款並扣車;對無牌無證殘疾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扣並處理。  (原標題:榕今起整治殘疾車非法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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